【企業臨場服務專欄 Part6】復工評估,讓您安全的回到職場

勞工在受傷後,經過一段時間的休養,什麼時候是「復工」的適當時機?是這些勞工總有一天需要面對的課題。而在勞工重返職場時,往往有一些擔憂及問題需要面對,包含「目前的身體狀況是否可以勝任工作?回去工作會不會造成疾病的惡化?回去職場會不會造成自己或他人的危險?若身體狀況仍未完全恢復,需不需要給予工作限制或者調配其他職務?」。此時如何讓您安全的復工,是臨場服務醫護人員的重要職能之一。

 

復工的基本原則,是讓勞工安全的回到職場,由臨場服務醫護人員按照勞工的疾病恢復情形,以及工作的詳細作業內容,協助其評估是否能回到原職務,或者需協助其調整至合適的工作。在做復工評估時,應考量以下三項原則:

風險(risk)、體能(capacity)、耐受性(tolerance)


1.風險(risk)

需評估勞工復工後,執行職務時是否可能對勞工本人、同事,甚至對其他人員們造成傷害。

 

舉例如下:

a.勞工腰部罹患腰椎椎間盤突出,其工作內容為物流業,從事貨物搬運的工作,若勞工身體能力尚未恢復,復工後有可能造成病情惡化。

b.勞工眼睛受傷,造成視野缺損,其工作為客運司機,若沒有適當的評估即返回職場,有可能造成用路人的危險,也可能波及到勞工本人以及乘客。

 

2.體能(capacity)

需評估勞工在傷病之後的身體功能,是否已足以讓勞工勝任原職務。

 

舉例如下
a.勞工發生腦中風後造成右半身肌力下降,工作為需雙手協力搬抬重物,若勞工右手無法有足夠的肌力負重,單靠左手並無法穩定的搬抬,則可能無法執行其原職務。

b.勞工車禍右小腿骨折,步態不穩,工作中會使用推車運送貨物,需頻繁走動,則執行職務可能會有困難。

 

3.耐受性(tolerance)

需評估勞工在復工後,承受工作或活動的能力。與前述的風險和體能不同,耐受性可涉及心理或生理,無法用客觀方式做測量。

 

舉例如下:

a.勞工從事文書工作,於上班途中發生車禍造成手部挫傷,傷病復原後功能正常,客觀檢查也都無異常,但仍覺得手部容易疲累無力。

b.發生職業傷害之後,身體已康復並且功能正常,返回職場後對於工作壓力的忍受程度下降,自覺無法完成每天的工作。

 

臨場服務醫護團隊可根據以上原則,協助勞工進行復工評估。若勞工的傷病情形較複雜,工作內容較繁重等情況下,可以至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註一)」就醫,進行「工作能力評估」。假使評估勞工仍無法勝任目前工作,可嘗試階段性、漸進式的復工,與主管協調職務內容、工作時間、工作任務等等。

 

若勞工目前工作能力與工作所需能力有明顯落差,並且預期可透過特別的訓練而達到能力的進步,則可嘗試安排「工作能力強化訓練」,可從肌力、肌耐力、活動度、平衡能力、姿勢轉換能力、甚至針對心理輔導及社會適應能力等各面向做加強訓練,唯須願意配合每週至少2次、每次2小時以上、持續4至8週不間斷的訓練課程。

 

復工評估實例:鷹架工人發生右側大腿壞死性肌膜炎。

 

本勞工在騎機車上班路程中發生交通意外,經檢查發現右側大腿深層肌肉穿刺傷、引發壞死性肌膜炎。此勞工擔任鷹架工程人員,主要職務為搭設及拆除鷹架,在工作過程中需要彎腰、蹲姿、攀爬工作梯與鷹架與偶爾需要匍匐前進,以及需要經常搬運、抬重30-50公斤物品,最大負重在70公斤,為極重度負重工作。

工作能力評估結果:當個案行走半小時、蹲站動作或膝部有不當扭轉動作時,其右膝便會有痠痛感,當天氣變化較大時,其傷疤處也會有疼痛不適感,此外大腿肌力、耐力稍差,在抬重從地板到腰部的過程中,蹲姿時右膝不穩定,出現輕微晃動之狀況。在連續攀爬樓梯或負重下爬樓梯仍有相當部分困難,可搬運25公斤物品下攀爬樓梯,但耐力不足,且重量若提升至25公斤以上,其膝部的支撐力便會減低,容易有軟腳的感覺,因此以勞工目前負重能力來說,以「中至重度負重」型職務較為適宜,意即最大抬重25公斤,若工作為經常抬重作業,則最多搬抬12公斤的物品,且盡量減少負重下攀爬樓梯,以及避免長時間蹲姿、跪姿等膝部負荷較高之職務。若公司可接受以上條件,且可先減少鷹架上下頻率,則可嘗試復工。復工初期嘗試階段性、漸進式的復工,先讓勞工有機會返回職場,再根據勞工的工作能力而循序漸進的增加工作強度,目標期望能逐步回到原職務。


圖:職業醫學科醫師實際至工地現場做現場訪視

 

總結:

勞工因事故暫時離開職場,在復工之時,如有臨場服務醫護人員協助進行復工評估,整體評估勞工的風險、體能、耐受性,讓勞工可以安全地返回職場。如執行原職務仍有困難,也可以與主管一同討論與協調適合勞工的職務內容。若勞工的傷病情形較複雜,工作內容較繁重等情況下,可以至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進行「工作能力評估」,全面性的了解復工的可能性。若勞工工作能力與工作所需能力有明顯落差,並且預期在有計畫的職能訓練後會有進步,則可安排「工作能力強化訓練」。臨場服務醫護人員可透過以上原則,一起協助勞工順利復工。

 

註一:可參考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布之「職能復健服務單位聯絡資訊」,內有醫療院所、聯絡資訊、服務項目等

 

 

作者介紹

 

廖哲緯,亞東醫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前臺大醫院環境職業醫學部主治醫師。

多年致力於職業傷病勞工服務,有多家企業臨場健康服務、各式事業單位現場訪視等經驗。期望把職業醫學的專業變成淺顯易懂的圖文,白話地傳達理念,與您一起守護職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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