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器) ?

什麼是AED?

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稱為「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是一台能夠自動偵測傷病患心律脈搏、並施以電擊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儀器,使用的方式相當容易,開啟機器時會有語音說明其使用方式,並有圖示輔助說明,就像使用「傻瓜相機」一樣簡單,所以坊間稱之為「傻瓜電擊器」。

根據衛生福利部近年國人十大死因統計,心臟疾病皆高居十大死因的前三名。

心臟疾病所造成的死亡,許多是以突發性心跳停止的形式發生,而電擊正是可以使心臟恢復正常心跳的方式。

文獻指出,因突發性心律不整(VT或VF)而導致心跳停止的個案,如能在一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每延遲一分鐘,成功率將遞減7-10%。

目前全國救護車抵達的救護反應時間的比例為6分鐘內67.75%;8分鐘內84.84%;10分鐘內達92.54%。

一般民眾若能夠及時且有效的心肺復甦術(CPR),搭配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的使用,就有機會讓心律恢復正常,挽救生命。,

傷病患的存活是和時間和死神的賽跑,將AED設置於人潮眾多的公共場所,供民眾搶救時使用,可大幅降低病患到院前的死亡率。

哪裡有設置AED?

公共場所必須要裝設AED根據衛生福利部公布「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之規定 (112/5/10更新規定)
目前政府規範應設置AED的公共場所包括:

(一)、交通要衝:機場、高鐵站、三等站以上之台鐵車站、捷運站、轉運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區旅客服務區。

(二)、長距離交通工具:高鐵、座位數超過十九人座且派遣客艙組員之載客飛機、總噸位一百噸以上或乘客超過一百五十人之客船等交通工具。

(三)、觀光旅遊地區: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風景區、國家公園、森林遊樂區、開放觀光遊憩活動水庫、觀光遊樂業、文化園區、農場及其他等觀光旅遊性質地區。

(四)、學校、大型集會場所:國民中學以上之學校、法院、立法院、議會、健身或運動中心、殯儀館、平均單日有一千名民眾出入之宗教場所。

(五)、大型休閒場所:平均單日有一千名民眾出入之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視聽歌唱場所、演藝廳、體育館(如小巨蛋)、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

(六)、大型購物場所:平均單日有一千名民眾出入之大型商場(包括地下街)、賣場、超級市場、福利站及百貨業。

(七)、旅宿場所:客房房間超過一百間之旅館、飯店、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

(八)、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旺季期間平均單日有一百人次出入之大型公眾浴場、溫泉區。

(九)公眾服務單位設施:警察分局、派出所、分駐所。

(十)特殊機構:一千名以上人員之軍營

建議AED的設置地點?

建議可採三高一難(高密度、高風險、高效益、難到達)原則進行評估,故 AED 應優先考慮裝設於民眾取用方便之明顯處或場所內發生心跳停止高風險的區域。例如:人口流動大之出入口處、服務台(詢問台)等。

文章取材來源: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